专业报考
1.报考条件: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,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。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“附表一”。
附表一:招生专业及计划
系别 |
专业(招考方向) |
招生计划 |
学费 |
艺术设计系 |
视觉传达设计 |
52 |
21000
元/年/人 |
环境设计 |
80 |
数字媒体艺术 |
26 |
摄影 |
27 |
表演系 |
表演 |
45 |
舞蹈学 |
26 |
广播电视编导 |
84 |
音乐表演(声乐表演) |
27 |
音乐表演(现代音乐表演) |
22 |
新闻与传播系 |
播音与主持艺术 |
105 |
文学系 |
戏剧影视文学 |
106 |
合计 |
600 |
|
注意事项: 1.以上招生专业(方向)均为本科层次,学制四年。学费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。 2.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含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、广播电视采编、公关礼仪主持三个专业方向;舞蹈学(不含国标舞)包含舞蹈教育、舞蹈编导两个专业方向;广播电视编导包含专题片编导和电视编辑两个专业方向。入学后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,按学生意愿进行分专业方向学习。 3.声乐表演方向招收民族、美声、通俗唱法;现代音乐表演方向招收器乐为钢琴、贝大提琴、单簧管、小号、长号、爵士鼓、吉他、电贝斯和萨克斯管。 4.摄影专业在学期间需自备器材,建议使用单反相机。学院会适当提供大中画幅相机、摄像机等专业器材。 5.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可互用。 6.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。 7.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所在省市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,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成绩无效的情况。 |